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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担保业务需知: |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
一、申请担保的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浙江省境内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誉,有可供支配、权属归己的价值高于申保贷款的动产或不动产。
2、申保企业符合《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被服务银行承诺提供贷款。
3、按规定支付担保手续费,贷款按规定使用并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使用效益情况。
4、申报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二、办理贷款担保的程序:
1、贷款申请。企业可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银行经初审同意后借款企业可来公司申请担保。
2、担保申请。借款企业根据银行贷款意向和贷款担保要求向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材料。
3、担保审批。公司受理借贷企业担保申请时,对担保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核实审批。
4、签订担保合同。公司经审批同意担保后,必须与贷款银行,受保企业分别签订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5、发放贷款。担保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对受保企业正式办理贷款审批发放手续,受保企业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同时贷款银行向公司送交放款通知。
6、正式承保。公司收到银行放款通过后,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对受保企业正式履行保证责任。
三、申请担保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在银行的开户帐号、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贷款卡、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申请担保时上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反担保抵(质)押物品相关资料,包括房屋、土地、出口退税单、有价证券、契约、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公司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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